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EU ETS)自2013年起进入第三期,根据2009年通过的修改指令,第三期的制度经过了重大改革,从而显著区别于第一、二期。第三期改革的核心内容是取消各成员国自行制定国家分配方案的模式,转而直接设定欧盟层面单一的总量目标,并大幅提高拍卖在配额分配中的比例。改革的内容还包括:扩大和优化覆盖范围;调整抵消机制;加强欧盟层面相关职能,等等。总体而言,第三期改革使得EU ETS更加统一,对中国碳交易体系建设试点也具有一定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