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行政区制度是我国现行宪法明确规定的基本政治制度,是以我国宪法体制为制度背景和制度依据的。因此,现行宪法理应在特别行政区范围内实施。特别行政区内的宪法实施,应该坚持“一国两制”的要求:坚持一国,意味着现行宪法应在包括特别行政区在内的全国范围实施;实现两制,标志着宪法实施的内容和方式在特别行政区内可以有所不同。通过宪法的有效实施,进而确保内地与港澳关系的稳定与发展,实现内地与港澳关系的法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