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的基层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中多个地方出现了独立参选现象,这种独立参选行为在当前的体制下具有很大的积极意义。根据选举理性,这些独立参选行为可分为非理性参选、半理性参选和理性参选三种类型。在实践中,对于独立参选现象要依据这三种类型区别对待,即限制非理性参选,引导半理性参选,鼓励理性参选,在此基础上,完善选举提名制度,培育参选人理性参与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