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式变迁的判断标准有两个:一是基本理论的重建,二是方法与应用的改变,其中,前者更为主要。国内外学者关于公共行政学范式变迁的观点分歧较大,既是因为他们对范式及范式变迁标准的理解不同,也源于公共行政学本身的复杂性。根据范式变迁的标准,公共行政学研究有三种基本的范式,即传统公共行政、新公共管理和公共治理。对公共行政学范式变迁的研究对于更好地理解公共行政学的历史发展乃至政府管理实践大有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