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私法传统上的以法院为惟一视角的"诉讼中心主义"存在诸多弊端,忽视法律适用问题阻碍了中国国际商事仲裁的国际化,现代国际私法立法应对国际商事仲裁问题作出特别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第九编的体例和宗旨,建议对仲裁协议和国际商事仲裁实体问题的法律适用作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