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中国不起诉裁量的发展历程,我国不起诉裁量权必须实现三个层面的转化和超越,即在立论点上,实现刑罚价值与司法效率价值等的沟通;在实践论上,实现不起诉裁量保障与不起诉裁量权制约的有机统一;在关联性上,实现不同国家不起诉裁量制度之间的交流与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