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危机凸现出美国金融监管制度在风险覆盖范围、监管机构配合、金融创新立法规制方面存在巨大缝隙。我国金融监管制度的缝隙同样存在并正日益扩大,未雨绸缪,因应金融实践的最新发展,构建无缝隙的金融监管体制方为上策。借鉴美国的伞形监管模式,设立国家金融管理局并将信息共享与监管协作制度化,加强金融创新的法律规制,注重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的配合,进而是实现我国金融无缝隙监管。